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东市大地湾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与生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东市大地湾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与生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海东市乐都区生态环境局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人工湿地位于乐都区洪水镇河西村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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