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创业大讲坛活动
合同编号 | QGC-ZB-2024-0220 |
合同名称 | 2024年南京市创业大讲坛活动协议书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创业大讲坛活动 |
采购人名称 | 南京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 |
采购人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游府西街53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供应商名称 | ******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铺岗街599号宇通大厦A座717室 |
供应商联系方式 | ****** |
服务内容 | 1.乙方依据甲方要求负责2024年创业大讲坛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合理制定活动方案,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整体创业宣讲场次,每个月确保组织开展3-4场次的宣讲活动。 2.乙方应结合乡村振兴、数字经济、银发经济、非遗文创等主题开展不少于************大学生、初创企业主等群体开展不少于20场次的创业宣讲活动;针对入驻创业园、孵化园等园区的小微企业负责人、股东等群体开展不少于10场次的创业宣讲活动。 3.乙方依据甲方要求设计并制作宣传短片、宣讲活动横幅、宣传海报、宣传手册等,纸质宣传材料不得少于2000份。 4.乙方依据甲方认定的专家队伍,组建宣讲专家团,专家团应不少于10人,涵盖创业指导、民宿创业培训、投融资、法律等领域专家,并开展“云端诊室”活动、创业孵化园实地参访个性化服务、线上问诊等特色活动。 5.乙方依据甲方要求以线下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宣讲。乙方需提供符合相关技术要求且有使用权的线上平台及专业直播设备且线上宣讲平台需经过甲方认定方可采用。 6.乙方负责活动期间的摄影、摄像和媒体宣传,并在4家以上媒体进行公开报道和宣传。 7.乙方须确保每场宣讲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0人,线上线下均需签到。 8.乙方须配合甲方开展媒体宣传,至少在4家市级及以上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9.乙方应在每场创业培训宣讲结束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活动具结报告,在30场次创业宣讲活动结束7个工作日内要出具总结报告。 10.乙方依据甲方要求,在整体活动结束后,及时将相关材料归档整理,并将活动现场图片、视频剪辑成册。 11.乙方在活动承办期间服从甲方管理、调度,并负责活动中的交通、餐食等后勤保障工作。 12.其他未尽事宜,甲方可在活动中提出,乙方具有最终解释说明权。 |
服务要求 |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活动方案及甲方的活动要求,执行创业大讲坛活动的各项事宜; 2.乙方负责维护活动现场秩序,并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若出现安全问题,均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3.如乙方执行活动过程中损害了甲方公众形象等利益,或造成第三方的利益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4.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全程监督,并应采纳甲方的意见; 5.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活动方案,确需变动的应通过书面向甲方说明变动原因及变动对照表; 6.乙方在每场创业培训宣讲结束后3日内应向甲方出具该场活动具结报告,报告应包括该场活动过程、活动效果及不足之处等项,在30场次创业宣讲活动结束7个工作日内要出具总结报告; 7.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
服务期限 | 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整体创业宣讲场次 |
服务地点 | 南京 |
验收日期 | 2024-11-11 |
验收组成员名单 | 孙筠、罗俊博、王惠 |
验收意见 | 验收合格 |
其它补充事宜 |